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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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城市更新基礎數據調查技術導則》編制采購公告
采購邀請書
重慶市建標工程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接受重慶市城市管線綜合管理事務中心的委托,對《重慶市城市更新基礎數據調查技術導則》編制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有資格的供應商前來參與磋商。
一、競爭性磋商內容
項目名稱 |
采購預算 (萬元) |
磋商保證金 (萬元) |
成交數量 (名) |
《重慶市城市更新基礎數據調查技術導則》編制 |
46.38 |
0.8 |
1 |
備注:以上磋商內容的具體需求,見第二篇相關內容。 |
二、資金來源
自籌資金,預算金額為46.38萬元。
三、供應商資格條件
供應商是指向采購人提供服務或者貨物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應商應首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基本資格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殊要求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特定資格條件
供應商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城鄉(xiāng)規(guī)劃編制甲級資質。(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供應商公章)。
四、磋商有關說明
(一)凡有意參加磋商的供應商,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網上下載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以及補遺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項目資料,無論供應商下載與否,均視為已知曉所有磋商實質性要求內容。
(二)報名及磋商文件發(fā)售期: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6日17:00(工作時間)
(三)磋商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報名及磋商文件的購買方式:
1.現場報名及購買磋商文件
在報名及磋商文件發(fā)售期內,供應商到重慶市建標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重慶市渝北區(qū)余松西路155號兩江春城春璽苑4幢7樓),遞交《報名及資料領取表》(加蓋供應商公章)并以現金形式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
2. 非現場報名及購買磋商文件
在磋商文件發(fā)售期內,供應商將磋商文件購買費用匯至以下賬戶,并將磋商文件匯款憑證(匯款時須注明項目編號:渝【建標招】2021-176)、《報名及資料領取表》(加蓋供應商公章)掃描后發(fā)送至cqjbzb_2021@yeah.net(郵箱)。
戶名:重慶市建標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重慶上清寺支行
賬號:111612009464
3.在報名和磋商文件發(fā)售期內購買了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其響應文件才被接收。
(五)遞交響應文件地點:重慶市渝北區(qū)余松西路155號兩江春城春璽苑4幢7樓0707會議室(暫定)
(六)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12月21日北京時間14:30
(七)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21年12月21日北京時間14:30
五、磋商保證金
(一)保證金遞交
供應商須按本項目規(guī)定的磋商保證金金額進行繳納(保證金金額詳見本篇,一、競爭性磋商內容),由供應商從其基本賬戶將磋商保證金匯至以下賬戶,磋商保證金的到賬截止時間為開標前一天17:00。
磋商保證金賬戶:
戶名:重慶市建標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重慶上清寺支行
賬號:111612009464
1.各供應商在銀行轉賬(電匯)時,須充分考慮銀行轉賬(電匯)的時間差風險,如同城轉賬、異地轉賬或匯款、跨行轉賬或電匯的時間要求。
2.各供應商在遞交投標保證金時,到款賬戶為上述指定的投標保證金專用賬戶,來款賬戶必須為本公司基本賬戶。
(二)保證金退還方式
1.未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fā)放后,由采購代理機構在五個工作日內按來款渠道直接退還。
2.成交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簽訂合同并將合同復印件遞交采購代理機構后,由采購代理機構五個工作日內按資金來款渠道直接退還。
六、采購項目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一)按照《財政部 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關于印發(f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和《財政部 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印發(fā)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的規(guī)定,落實國家節(jié)能環(huán)保政策。
(二)按照<財政部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于印發(f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46號)的規(guī)定,落實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政策。
(三)按照<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的規(guī)定,落實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 141號)的規(guī)定,落實支持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fā)展政策。
七、其它有關規(guī)定
(一)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分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均為無效響應。
(二)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三)本項目的補遺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上發(fā)布,請各供應商注意下載或到采購代理機構領??;無論供應商下載或領取與否,均視同供應商已知曉本項目補遺文件(如果有)的內容。
(四)超過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遞交的響應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費用:無論磋商結果如何,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磋商的所有費用均應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六)供應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日前三年內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且在處罰期內的;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且在處罰期內的;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條件的。
(七)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形式磋商。
八、聯(lián)系方式
(一)采購人:重慶市城市管線綜合管理事務中心
聯(lián)系人: 嚴老師
電 話: 18502396794
地 址:重慶市渝中區(qū)長江一路58號
(二)采購代理機構:重慶市建標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孫老師
電 話:17723102230
地 址:重慶市渝北區(qū)余松西路155號兩江春城春璽苑4幢7樓